高手传说之金鳞裟
更新时间:2004-03-11 作者:至尊-花花无名  

缎子是京城福瑞祥的明绸,丝线是杭州姥姥巷阿福嫂的双股雪丝,前宫中六品织娘孟四姑日夜不眠,十天绣成的鸳鸯相洗图和真的鸳鸯比不过不能动而已。这段锦拿到最不识货的绣舫去卖价值也在千金以上。其实和亲王的福晋早就想用十方暖玉换这块鸳鸯织锦。
而现在,它不过充当块包袱布而已。
包袱就在龙啸雨的桌子上。
龙啸雨的龙字镖行算是两湖之间最大的镖行了,他走镖三十几年的经验告诉他,包袱里也是织物,或者就是件衣服。
什么衣服可以用千金的织锦做包袱?
桌子对面的年轻人微笑着说:“龙大侠,这里面是家父的遗物,我想把它送回湖北老家,希望龙大侠成全。”
龙啸雨道:“公子莫怪,我是想,我们镖行出镖的费用不低。为公子这件衣服出一趟,怕你不合算啊!”
年轻人道:“让你见笑了,家父这件衣服价值不菲,只要能安全送到,费用真的不算什么。”
开着镖行做生意,遇到这种主顾,如果是你,你做不做?
于是龙啸雨和副镖头刀仔带着这个年轻人,带着这价值千金的包袱,上路了。
他每次出镖都带着刀仔,对於刀仔的剑术,武功,出手之毒辣,判断之准确,没有人能比龙啸雨知道得更清楚。他们在少年时就已并肩作战,每一年平均都要有叁十次。在创立龙字镖行以后,他们至少已经身经大小二百战。他曾经有无数次亲眼看见刀仔将剑锋刺入敌人的咽喉,每次都绝对致命,几乎很少失手过。
  有一次他们对付一帮响马的时候,一开始他就已负伤七处,有一剑甚至已刺穿了他肩胛。可是最後那几个响马还是死在他手里,他在倒下去之前还是一剑刺穿了最后一个响马的咽喉。这才是他真正最可怕之处。
  他几乎可以像沙漠中的蜥蜴一样忍受痛苦,几乎有骆驼一样的耐力。
  可是在出发的第二天,他们到达一个叫仙贝的小镇的时候,刀仔突然死了。
刀仔死的时候,龙啸雨和那个年轻人――他已经知道那个年轻人叫熊林,正在客栈里面喝茶,突然听到一阵暗器破空的风声,然后听到了刀仔的声音。
龙啸雨几十年的江湖经验毕竟不是白来的,不走正门,破窗而出。一落地马上斜向滚出,等他再看向刀仔房内的时候,就听到几乎和他一起到达的熊林说:“他死了。”
的确死了,刀仔的肩膀上有一个小口子,飞刀,而且飞刀已经完全没入了刀仔的体内。好大的手劲!龙啸雨看着死去的兄弟,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样的一个伤口就算打断了刀仔的整个手臂也不可能这么短的时间让他死去啊!
“飞鹰剑”熊林说道。
“啊?这是飞刀啊,不是剑伤啊。”龙啸雨看着熊林。
“飞鹰剑就是一种飞刀,魔人谷的飞刀。进入人体内后会自行至心脏。见血必杀。”熊林说。
“魔人谷?”龙啸雨当然知道魔人谷。只是不知道自己怎么惹上了他们。难道是因为……?
“的确是因为我,和我的包袱。”熊林淡淡的说。
“你?我的兄弟就是因为你而死?你为什么骗我们?”龙啸雨悲愤的说。
“抱歉,我不能和更多的人说。因为我要去的地方是十万金铃。我要送金鳞裟给飘零剑,你可能知道,三天后他要和魔人谷主决斗。”
“十万金铃?”龙啸雨呆住了。
十万金铃不是一个金铃,也不是十万个金铃。
天下间和魔人谷抗衡的势力中最神秘的一支就叫“十万金铃”。据说四大神工和江湖上的很多传说中的奇人高手都聚集在那里。他们的宗旨只有一个,消灭魔人谷,还大家一个平静的江湖。每一个人都自称自己是护花之铃,取的是十万金铃长护花之意。
飘零剑就是十万金铃的剑术第一高手。三天后他和魔人谷主的决斗早也传遍江湖。
“你是十万金铃的人?”龙啸雨突然有一种莫明的激动。
“抱歉骗了你。刀仔兄弟的死,我也很抱歉。”熊林说道。
“魔人谷主抢走金鳞裟就是想在三天后的决斗中胜出。”熊林微笑着说。
“你的包袱里是金鳞裟吗?现在刀仔死了,金鳞裟也没有了,怎么办?三天时间够我们找回来吗?”龙啸雨看着刀仔的尸体,自己的兄弟是为对抗魔人谷而死,这毕竟让他能有一丝欣慰。
“不用了,包袱里只是一件破衣服而已,金鳞裟不在包袱里。”熊林依然是那种淡淡的口吻说道。
“好!”一声低喝从院落的暗处传出来。一条身影箭一样冲向熊林。
“来了吗?”熊林仿佛正在等这那个身影,头也不回,双掌向后拍出,身体向前冲出去。
龙啸雨正准备抢身向前,只见熊林向他摆摆手,回身一掌拍向来袭的那个黑衣人,同时口中丝毫不停顿的说:“你想看金鳞裟?我成全你。”然后边和那人战在一处,连出四掌,一掌比一掌更快,每一掌出去,伴随一句诗词。“引天地正气为帛,化日月霞光为线。铸江湖岁月为针,织怀抱苍生之衣。”四掌击出,黑衣人连退四步。第四句话音刚落,熊林双手光华一闪,一件金光耀眼的衣服出现在熊林身上,从开始到最后如同电光火石一般,龙啸雨在一边基本还没看清。就只见到那黑衣人一丝都没有停顿,回身一个空翻,翻出了院子。身穿金鳞裟的对手就是魔人谷的高手来也不敢轻易对战。
“你―你怎么做到的?”龙啸雨结结巴巴的问道。
“对不起兄弟,其实,其实我不叫熊林,在下无情。”年轻人脸上露出歉意的说。
“啊,无情?你就是神工无情?举世无双技,红尘第一针的无情就是你?”龙啸雨声音颤抖的问。
“那是江湖朋友错爱。我就是无情。”
无情――

“现在魔人已经知道我在这里,接下来的两天里还是险恶重重,你一定要保护我和金鳞裟到湖北十万金铃的总部。三天之内,我已经不能做出第二件金鳞裟了,现在的这件衣服比我的生命更重要,比你的也重要,就是牺牲了我们两个人,也要把它送到,为了我们的江湖,我们可以死,但是绝对不能失败。”
“我知道,我知道我应该怎么做。”龙啸雨点点头。他知道自己这一点头,就是选择了和过去的生命告别,也选择了走进江湖的传奇中。他也知道,多年之后的江湖中,必将流传开又一个关于神工无情的传说,这个传说中,也有自己的身影。这就够了。
有的人,终其一生追寻的,其实也只是在别人的传说中,永生。





《高手传说》之《金鳞裟》完
不大像一个故事,充其量只能算一个场景,但是混迹千年里的生涯,不过也只是追寻一个两个这样的场景而已。
如此而已。